各教学部门:
按照学院期末工作安排,定于2020年1月4--6日举行期末考试。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,促进学风考风建设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各教学部门应于1月3日前认真核查试卷的装袋及完整情况,避免出现漏页、错页、漏装、错装等情况。
各教学部门自行召开考前考务工作会议,确保教师按时到位,强调监考人员职责及考场规则,教师在监考时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,如看手机、批改试卷、登成绩、聊天等。
监考教师应在考前检查好学生证件,防止学生代考;在考试期间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学生看手机等违纪情况;在考试结束后应清点好试卷。
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,严肃考风考纪。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,在考试过程中看手机的学生一律按违纪处理。各教学部门应及时处理考试中违纪的学生,严重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处分并通报,以儆效尤。
教务处
2019年12月13日